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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与学分 认定办法(试行) ​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年02月06日 00:00

认定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枣庄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枣院政字〔2016〕198号)等文件精神,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需要,推动学校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在线开放课程主要指的是枣庄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中校外的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等在线开放课程以及学校自主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等。

  第二条 学分认定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三条 在线开放课程主要定位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教育平台课程、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创新创业平台课程中的优质课程。

  第四条 学分认定标准: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中的校外在线开放课程的学时学分按照该课程规定的学时学分认定;学校自主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的学时学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规定认定。

  第五条 学分认定流程:

(一)学生在枣庄学院网络教学平台选课;

(二)进入枣庄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学习在线开放课程;

(三)参加平台考试;

(四)达到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要求且考试合格的学生填写《枣庄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表》到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成绩认定。

  第六条授课方式:教师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开设SPOC课程,即把传统教学方式的优势和在线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管理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的教学模式;采用完全在线教学模式开设MOOC课程,即只有线上教学,不开展线下传统课堂学习的教学模式。SPOC课程的第一次授课须安排在实体教室进行,由主讲教师向学生介绍课程学习要求、学习方法及考核要求等。在线教学和课堂面授的课时分配比例由主讲教师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确定。

  第七条考试方式:课程负责人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课程管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平时成绩量化考核标准,并告知学生。课程成绩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自主学习状态:课程学习过程中,课程负责人通过枣庄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记录学生在线学习时间、发言次数等评价学生自主学习的状态信息。

  (二)平时作业成绩:课程负责人以电子作业、小论文、在线交流讨论等方式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评定其平时作业成绩。学生缺交作业量累计超过规定的1/3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三)线下考试成绩:课程结束前,课程负责人组织学生线下考试,取得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成绩的量化指标之一。

第八条课程运行:学校鼓励主讲教师实施助教制,择优选拔符合要求的助教,指导并督促其完成在线教学辅助任务。助教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课程平台上发布课程通知通告、课程视频、作业题、考试题;参与课程论坛讨论、答疑等。

  第九条课程负责人负责MOOC和SPOC课程的管理,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指导学生自主学习,规范学生的网络行为,参与学生学习的动态管理,并安排专人在网上及时回答学生提出的学习问题、批改学生作业等。

  第十条 本办法适合枣庄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在线开放课程学分的认定,对其他平台的在线开放课程暂不予认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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