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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届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3年04月05日 00:00

关于评选2013届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13届毕业生有关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严格按照《枣庄学院学生手册》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认真执行。

三、评选比例:优秀学生为学院毕业生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为学院毕业生人数的5%。

四、上报材料:《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统计表》一份,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104室,同时报电子版或发邮件到zzxyxsgl@163.com;《事迹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在各学院报表审批后另发。

五、上报日期:2013年4月26日前。

六、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和违犯校规校纪的毕业生,学校收回其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审批材料,取消其相应称号。

附件: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统计表

(本文档的电子版可到枣院学工QQ群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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