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5 级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 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 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和《关于印发<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 知》(枣院政字〔2025〕48 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 2025 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事项通知如 下:
2025 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生(原则上学生在校学 习期间最多只能转一次专业)。
( 二)转专业审核条件
具体转专业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 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枣院政字〔2025〕48 号)执行。
二、转专业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双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 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根据本学院办学资源 条件,确定转入规模,审核转出、转入学生条件,组织相关考核、 测试,提出拟转入学生建议名单等。
(一)确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6 年 1 月 23 日前完成)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本专业拟接收学生的计划数、各环节具体负责人,如申请转入学 生超出计划数,拟采取的考核方案应充分考虑拟转入学生已修课 程学习情况、专业基础、高考选考科目、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以 及综合素质等。
各学院将确定的转专业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在本学院 网站进行公示。
( 二 )学生申请( 2026 年 2 月 4 日—2 月 8 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 2025 级学生在 “ 一网通办——服务中心——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中线上申请(每位学生仅可 申请 1 个转专业志愿),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提 交至转出学院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学生申请。
( 三)转专业考核( 2026 年 3 月 10 日 17 点前)
转专业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自主成才意愿,转入学院 原则上应予以接收。
如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可接收学生计划数时, 学生需参加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各学院按 照既定的考核办法,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接收 计划、考核结果,初步确定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一 网通办——服务中心——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模块 中在线提交至教务处,并将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 科( 明理楼 226 )。
( 四)审核公示( 2026 年 3 月 13 日前完成)
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 核,审核后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五 )学校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 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发文确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获批转专业的学生,教务处统一为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 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枣庄学院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加强转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工作纪律,确定具体转 专业考核方案。
2.各学院应教育学生加强专业了解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理 性对待转专业。学生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相关情况,根据自 己的兴趣和能力慎重选择,不可盲目跟从,以免转专业后造成学 习不适应,影响学业。
3.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 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在 原专业修读课程学分的认定,按照学校相关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 行。学生转专业后, 自转入学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