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人才培养

××××学院××专业三年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师范类专业)

作者:张瑞先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9年06月24日 00:00

××××学院

××专业三年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师范类专业)

一、培养目标(一级标题,黑体,小四号,加粗)

要求: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正文,小四号,仿宋;行距21)

二、毕业要求

要求:专业应根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1. 师德规范。……

2. 教育情怀。……

3. 学科素养。……

4. 教学能力。……

5. 班级指导。……

6. 综合育人。……

7. 学会反思。……

8. 沟通合作。……

三、课程设置

(一)核心课程

(二)主要实践环节

(课程设置要参考附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及专业介绍》中设定的核心课程,可根据我校办学特点做适当调整。)

(三)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见附表1

(四)特色课程

(特色课程特指教师教育课程、校本课程等。见附表2

四、修读要求

(一)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3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

(二)毕业标准

修满12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学科专业教育课程××学分,职业发展课程××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

五、开设课程与培养要求对应关系矩阵

见附表3

六、各学期时间分配

见附表4

七、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安排

见附表5、附表6

附表1

          专业(专科)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类别

学时

学分

理论学分

实践学分

总学分

占总学分

比例%

通识教育

平台课程

必修课

选修课

学科专业教育平台课程

必修课

选修课

职业发展

平台课程

必修课

选修课

创新创业

平台课程

必修课

选修课

集中实践

教学环节

必修课

选修课

 

100%

学分比例%

100%

附表2

      专业(专科)特色课程设置及简介

课程类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开课单位

课程简介

注:课程类型填教师教育课程、校本课程或者其他课程。 课程简介限50字以内。


附表3

          专业(专科)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矩阵

要求

课程

师德规范

教育情怀

学科素养

教学能力

综合育人

学会反思

沟通合作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H

M

M

H

H

H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H

H

M

M

H

H

M

形势与政策1-6

H

M

M

L

大学英语1-2

M

M

M

H

L

M

H

H

大学体育1-3

M

H

M

H

M

H

M

H

军事理论与安全教育

M

H

M

M

M

H

M

M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H

M

M

H

L

普通话与教师口语训练

H

M

H

M

L

M

M

H

心理学

M

M

L

H

教育学

H

H

H

M

M

M

现代教育技术

L

H

M

书法

L

H

M

M

L

L

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

L

M

M

H

H

H

就业指导

L

M

M

H

H

H

创业基础

L

M

M

M

M

H

H

H

军事技能训练

M

H

M

L

M

H

M

M

劳动教育

M

H

L

L

L

H

L

M

社会实践

毕业教育

教育实习

备注:本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应支撑毕业要求并体现于课程对应的关系矩阵中。请在课程与毕业要求交叉格中填写课程对实现毕业要求的贡献度(用符号表示:H”表示贡献度大;“M”表示贡献度一般;“L”表示贡献度小;不填表示没有贡献)。
附表4

      专业(专科)各学期时间分配表

     

教育

实习

专业

实习

军事

训练

毕业

教育

总计

第一学期

2

2

5

25

第二学期

2

7

27

第三学期

2

5

25

第四学期

2

7

27

第五学期

2

5

25

第六学期

2

1

7

27

 

12

18

2

1

36

156

备注:文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光电工程学院教育实习安排在第四学期集中开展,外国语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集中开展。教育实习时间不少于18周。

附表5

            专业(专科)课堂教学计划表

一、通识教育平台课程

1.通识教育必修课29.5学分、496学时。占总学时的    %;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其中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考核

形式

备注

讲授

实验

其他

S211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律基础

3

32+(32)

32

32

1

2

考试

S21100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2+(64)

32

64

2

2

考试

S211003-

S211008

形势与政策1-6

1

32+(32)

32

32

一二

1-4

1

考查

R211001-

R211002

大学英语1-2

8

128+(32)

96

32

32

1-2

4

考试

I211001-

I211003

大学体育1-3

3

96+(12)

96

12

一二

1-3

2

考查

Z011002

军事理论与安全教育

2

32+(16)

32

16

2

2

考查

E011001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1

16

16

3

1

A211002

普通话与教师口语训练

1

16

16

2

1

考查

教师教育课程

K211001

书法

1

16

16

1

1

考查

N211001

心理学

2

32

32

2

2

考试

N211002

教育学

2

32

32

3

2

考查

N211003

现代教育技术

1.5

32

16

16

4

2

考查

2.通识教育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96学时,占总学时的    %。

X012101X012599

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技类、艺术与审美类、创新创业类、运动健康类和教师教育类课程。要求学生至少修满6个学分,非艺术类学生须选修2学分艺术与审美类课程方可毕业。为方便学生专升本考试,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中开设《计算机文化基础》《大学语文》两门课程,分别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学院组织开设。

二、学科专业教育平台课程

(一)学科专业教育必修课(   学分)

1.学科教育必修课    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的    %;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其中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考核

形式

备注

讲授

实验

其他

2.专业教育必修课    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的    %;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其中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考核

形式

备注

讲授

实验

其他

(二)专业教育选修课(   学分)

至少选   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的    %。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其中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考核

形式

备注

讲授

实验

其他

三、职业发展平台课程

1.职业发展必修课    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的    %;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其中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考核

形式

备注

讲授

实验

其他

Z041001

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

1

16+(6)

16

6

2

2

考查

Z041002

就业指导

1

16

16

4

2

考查

2.职业发展选修课至少选  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的    %。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其中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考核

形式

备注

讲授

实验

其他

四、创新创业平台课程

1.创新创业必修课    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的    %;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其中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考核

形式

备注

讲授

实验

其他

Z041003

创业基础

2

16+(16)

16

16

 

2.创新创业选修课至少选   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的    %。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其中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考核

形式

备注

讲授

实验

其他

五、集中实践环节

1.集中实践必修课   学分,占总学分的    %,共   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数

备注

Z051001

军事技能训练

2

2

1

2

Z051003

社会实践

2

寒暑假

Z051009

毕业教育

1

1

6

1

Z151003

教育实习

18

18

Z051010

劳动教育

1

2.集中实践选修课至少选   学分,占总学分的    %,共    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建议修读学年

开课

学期

周数

备注

备注:1.《形势与政策》每学期第五周开始上课。

2.课程名称前标注“☆”为核心课程。

3.通识教育选修课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课程见每学期选课通知。

4.教学计划中的集中实践环节在统计时学时不计入总学时,但学分计入总学分,计算占学时、学分比例时做相应处理。

   人:

专业负责人: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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