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评估

本科评估

8. 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年04月18日 20:15

8. 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

 

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1)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 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委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 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 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高校。

(2)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 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 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3)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 数为15—21 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 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 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 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 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 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定 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 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衢州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一点通(通用篇)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4)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 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 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

(5)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定并提交《整 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 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 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6)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 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 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上一条:9. 本轮评估周期是多久?各类高校如何布局?
下一条:7. 新一轮审核评估和上一轮评估相比,最大的不同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