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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年04月20日 00:00

一、教学工作
(一)教学管理
1.严格履行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调(代)课等相关审批手续完备;
2.三级教学事故扣发责任人一个月课时补贴或岗位津贴;二级教学事故扣发责任人二个月课时补贴或岗位津贴,不准参加当年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评选,并推迟一年晋升、聘任高一级技术职务;一级教学事故给以行政警告处分,扣发责任人五个月课时补贴或岗位津贴;严重教学事故给以行政记过处分,扣发部分直至全年岗位津贴。情节严重的,调离教学岗位或解除聘任合同。
(二)教学质量
年度教学评价优秀者计3分。
(三)教学评价与评估
依据年度提交材料的质量、及时程度评分。延迟≤3天扣1分,≤7天扣2分,≥10天扣3分。
)特色教学
1.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①校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学贡献奖;教学优秀奖;教学新秀奖;优秀教材奖;自编教材建设项目;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精品或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每项3分。
2.特色教学省级教学项目或奖励加5分,国家级10分。
二、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
(一)学科建设
举办院内学术报告1次加2分。
(二) 科研项目
第一主持人新增国家级有资科研项目1项得10分、无资项目得5分,省部级有资科研项目1项得7分、无资项目得4分,地厅级或横向项目得3分。
(三) 科研成果
1.三级期刊得6分,四级期刊得4分,五级期刊得3分,六级期刊得2分,七级期刊得1分。
2.出版著作学校规定的出版社得10分,其他出版社得6分,教材得4分。
3.获职务发明专利得5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得2分;
4.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3分。
(四) 加分项目
1.兼职研究生导师有培养任务得3分,没培养任务得2分。
2. 获国家级科研奖励得30分;省部级(人文社会类)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得10分、三等奖得8分;省部级(自然科学类)一等奖得20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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