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普法宣讲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20〕15号)要求,我院于12月9日下午召开教职工大会,学院党政领导、院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全体科研人员、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对《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6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法规进行了解读和宣讲,加强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
依据文件精神,谢旭东院长强调,以我校名义承担的全部科研项目,发生的全部财务报销条目要做到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对体育学院年度科研创新工作规划、组织、管理、监督情况进行了梳理,严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在科研经费列支无关经费;不得在科研经费用无关票据虚假票据报销;不得虚列人员套取费用,虚构业务报销。院学术委员会要依规依纪开展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普法宣讲对我院师生意义重大,受益匪浅。对预防学术不端、守法遵纪开展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12月9日